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出版书)-现代-刘兴云-精彩阅读-小说txt下载

时间:2024-09-28 00:39 /虚拟网游 / 编辑:王媛
主人公叫河北,里正,汴州的小说叫《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出版书)》,是作者刘兴云最新写的一本淡定、历史军事、史学研究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濮州濮阳郡土贡:仙文绫。怀州河内郡土贡:平纱、平绸。 卫州汲郡土贡:绫。 泌阳淮安郡土贡:绢、布。 邓州南阳郡土贡:丝布。 光州弋阳郡土贡:葛布。 申州义阳郡土...

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出版书)

阅读指数:10分

小说状态: 全本

作品频道:男频

《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出版书)》在线阅读

《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出版书)》章节

濮州濮阳郡土贡:仙文绫。怀州河内郡土贡:平纱、平绸。

卫州汲郡土贡:绫。

泌阳淮安郡土贡:绢、布。

邓州南阳郡土贡:丝布。

光州弋阳郡土贡:葛布。

申州义阳郡土贡:绯葛、苎布、赀布。

2.矿物相州之沙酚

河南伊阳之金。

河南伊阳、鲁山、平陆之银。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汝州伊阳县五重山产银,“银葫芦山,在县西南。……又县境有五重山,唐开元十五年税伊阳五重山银场,即此。”《崔暟志》云:“迁洛州陆浑令。南山有银冶之利而监鼓者不率,公董之,复为矿氏(民)所罔,免归,人吏奔诉而又获理焉。”洛州陆浑南山银矿见于《元和郡县图志》及《新唐书•地理志》。新志二河南府河南郡伊阳县条:“先天元年析置陆浑。有太和山。有银、铜、锡。”《元和志》卷6《河南一》河南府伊阳县条:“本陆浑县南界之地,先天元年割置伊阳县。”知伊阳本属陆浑地,唐先天二年(713)乃自陆浑析置。此属唐代重要的产银区。《新唐书》卷54《食货志四》云:“开元十五年,初税伊阳五重山银、锡。”上引《元和志》同条,“银□窟,在县南五里,今每岁税银一千两”。表明该地产银有一定数量。该地银矿的经营方式,似由矿民私采,官府置监“理”之。《大唐六典》卷30载唐期矿冶开采之法有云:“甘州界内有出铜、铁处,官未采者,听百姓私采者,若铸得铜及鑞,官为市取。如折充课役,亦听之。”可知唐期矿冶开采是一种放任的政策。

河南的伊阳、平陆及山南南阳的铜。《太平寰宇记》卷142记邓州南阳县(河南南阳)“骑立山出铜矿,在县东百八十里。”骑立山即今镇平县五朵山,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说:镇平县骑立山,在“县西北五十里。山昂耸,状若立骑,因名。又有五峰并耸,亦曰五朵山。上有龙漱三,又有矿产铜。”《通典》卷9记邓州置五炉铸钱,“每炉约用铜二万一千二百一十斤”,反映当地产铜甚多。

河南的舞阳产铁。《元和郡县图志》卷16记,相州林虑县(河南林县)的林虑山“山多铁,县有铁官”。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相州有利成铁冶;该书并说临漳县有辅岩城,“在县东六十里。本安阳县之冶村……志云:县东北二十五里有利城,唐置铁冶处。”《封氏闻见记校注》卷八鱼龙畏铁:“大历中,刑部郎中程皓、家在相州,宅有小池,有人造剑,于池内淬之,蛇鱼皆。”《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安阳山,“产石,人取以为器”;安阳铜山,“旧产铜”。西平县有冶炉城,“在县西七十五里。战国韩铸剑之处,晋于此置铁官。”县西北有棠谿村,“接郾城县界。昔时产金甚精,所谓‘棠谿之金,天下之利’也。《战国策》‘苏秦曰韩之剑戟出于棠谿,即此矣。又县西旧有龙渊。’《太康地记》:‘西平有龙渊,淬刀剑特坚利,故剑有龙泉之名,苏秦所称龙渊之剑也。’司马贞曰:‘天下之剑韩为众,其剑皆出西平县。’《汉志》注‘西平有铁官’,盖以此。”

河南常去、伊阳产锡。嵩县宙纽山等地也产锡,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河南府嵩县,“宙纽山,在县北六十里,产锡矿。又筛山,在县东九十里,以多岩洞而名。与县西大矿山皆产锡。”

蔡州产珉玉,“珉玉坑,在古息城东南五步,周回一百八十米,三尺。其玉颜,堪为器物,隋朝官采用,贞观中亦令采取。其为淮所没。开元中,淮东移,珉坑重出,其玉温倍胜昔时,蔡州至今以厥贡之首。”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苍山产岷石,“苍山,在府(清怀庆府)西北四十里。一名苍山,亦曰苍岩山,产岷石,上有龙潭。”该书记载南召县礬山,在“县南十五里,山产礬石。”《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倚箔山,望之如立箔。山西北崖下有钟,隋时充贡。”光州弋阳郡土贡:石斛。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载虢州小青山,“在卢氏县西,产青碌。”

3.植物、物与药物陕州陕郡土贡:麰麦、栝楼、柏实。

虢州弘农郡土贡:麝、地骨皮。

郑州荥阳郡土贡:龙莎。

濮州濮阳郡土贡:丝枣、蓝、紫草。

怀州河内郡土贡:枳壳、茶、牛膝。

邓州南阳郡土贡:茅

申州义阳郡土贡:茶、蝱虫。

相州的知

河南府的黄精。

蔡州的蓍草。

怀州的牛膝。

郑州的黄。

虢州的天门冬。

河南府的枸杞子。

虢州的地骨皮。

河南府、同、邓、许等州之胶。

河南府、许、卫、怀、汝等州之兔皮。

汝州有温汤。“温汤,在县(鲁山县)西四十里。状如沸,可以熟米。侧有石铭曰:‘皇女汤,可已万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也记载了汝州温汤的情况:

广成泽,在州(汝州)西四十里。源出鸣皋山,于汝,一名黄陂,周围百里,有灌溉之利,百姓赖之。旧有广成聚,汉置广成苑,东汉时往往校猎习于此。安帝永初元年诏以广成游猎地假于贫民。灵帝初平元年置河南八关,广成其一也。隋大业置马牧于广成泽。欧阳曰:“广成泽今为广运河,盖避朱梁讳”云。又有汤泉,在苑中。泉有九源,东南流注广成泽。别有寒泉在其侧,西流入于滍,虽盛夏肃如冰谷。志云:梁县西南六十里有温汤,可以熟米。一名皇女汤也。魏主修永熙二年狩于嵩高,遂幸温汤,即梁县之温汤也。炀帝于此置温泉顿。唐仪凤元年幸汝州温汤,又屡幸焉。武圣历三年亦幸汝州温汤。又开元十年幸汝州广成汤泉。

关于汝州温汤,宋人王象之《舆地纪胜》在谈到汝州景物时也说:“温汤泉,在州西北。唐武尝幸此,旁有武流杯池,并石碑。”《封氏闻见记》卷七温汤:“海内温汤甚多,有新丰骊山汤,蓝田石门汤、岐州凤泉汤,同州北山汤,河南陆浑汤,汝州广成汤,皆知名之汤也。并能愈疾。……《博物志》云:‘源有石硫磺,其泉则温。’天下山泉,由土石滋蓄而成泉耳。如硫磺煎铄,久久理当焦竭。汤之处皆不出硫磺,有硫磺之所不闻有汤,事可明矣。”

孟州也有温泉,《舆地纪胜•孟州•景物》:“温泉,在州城北,夏凉冬温。”

唐代中州地区产马、驴、牛、羊、猪等物。《旧唐书》卷58《唐俭传》:“从幸洛阳苑设羡收,群豕突出林中,太宗引弓四发,殪四豕,有雄彘突及马镫,俭投马博之,太宗拔剑断豕。”汝州湖泽众多,此地多养马。《旧唐书》卷145《吴少阳传》:“汝南多广大泽,得豢马畜……又屡以牧马来献,诏因善之。”

4.食用或杂用虢州的梨。

许州颍川郡土贡:柿。

濮州濮阳郡土贡:丝枣。

、河南府的酸枣人(仁)。

陕州、光州、义阳郡(即申州)的茶。《茶经》云:“山南以陕州上,襄州、荆州次,衡州下,金州、梁州又下。淮南以光州上,义阳郡、州次,蕲州、黄州又下。浙江以胡州上,常州次,宣州、杭州、睦州、歙州下,州、苏州又下。剑南以彭州上,州、蜀次,邛州次,雅州、泸州下,眉州、汉州又下。浙东以越州上,明州、婺州次,台州下。黔中生恩州、播州、费州、夷州。江南生鄂州、袁州、吉州。岭南生福州、建州、韶州、象州。”茶树适宜于雨林带地方,故偏北之关、陇、晋、冀,均不产。

颍州汝郡土贡:糟鱼。

孟州土贡:黄鱼饈。

卫州汲郡土贡:胡。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汝阳县有众多湖泊,“南湖,在府城南。周十余顷,堤亘其。有西湖,在城西南。城东北又有三角湖,中多菱芡,俗谓之菱角湖。城北十里有十家湖,产鱼莲,旱种秔稻,居民赖之。”想之唐代亦是如此。该书还记汝阳县有“鹅鸭池,在城北,汝之曲也。李愬夜袭蔡州,击鹅鸭池以军声。一名悬瓠池。栗渚,在城西南。汝之湾有地数顷,树栗其中,谓之栗洲。旁有溪曰锦绣溪。”西平县周家泊,“县北二十五里。县以北诸汇流于此,多则鱼,涸则多苇,民赖其利。”镇平县柳泉,“在县东遮山北。广五丈余,溉田甚溥。又青龙泉,在县之竹园保,引流溉田为民利。菱花池,在县西南。俗名天池,广五丈余,有菱芡蒲鱼之利。”王象之《舆地纪胜》记载孟州有蓄鱼池:“在州城内,旧贡黄鱼鲊出此。”

陕、虢、许、汝产盐。《旧唐书》卷48《食货上》记载:元和六年(811),度支卢坦奏:“河中两池颗盐,敕文只许于京畿、凤翔、陕、虢、河中泽潞、河南许汝等十五州界内粜货。比来因循,兼越兴、凤、文、成等六州。臣移牒勘责,得山南西观察使报,其果、阆两州盐,本土户人及巴南诸郡市籴,又供当军士马,尚有悬欠,若兼数州,自然阙绝。又得兴元府诸耆老状申诉。臣今商量,河中盐请放入六州界粜货。”足证陕、虢、许、汝等州有盐。

5.文

虢州贡瓦砚。《元和郡县图志》记载:“石墨山,在县西南三里。山石如墨,可以写字。”内乡县有墨山,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墨山,在县西北五十里。山石尽墨,亦名石黑山。”该书记金门山所产竹子可以制作笙管。“金门山在县(宜阳县)西六十里。《九州要记》:‘金门之竹,可为笙管。’一名律管山。”

二、唐代中州乡村工商业

1.唐代中州乡村工商业繁荣的条件

唐代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封建的商品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渐发展起来。国家户籍制度的化为乡村居民经营手工业和商业提供了利。唐代国家户籍制度的化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唐初,国家继续推行北朝、隋唐以来的均田制度,为保证赋役的征收,国家严均田农民离开土地。如《唐律疏仪》卷28《捕亡律》规定:“有课役全户亡者……一笞三十,十加一等,罪之徒三年。”唐初户籍法对农村居民的人控制十分严格,不允许村民随离开原籍及土地。

这是唐初到武周的户籍制度。第二阶段是武周到德宗时期的户籍制度。由于均田制度的破,因失去土地而离开原籍的人愈来愈多,武则天时,李提出“恩德”、“权衡”、“限制”三者并重的措施。“恩德”是指帮助逃户归还故里,重建家园,所缺赋役,弃而不问。“权衡”是指逃人有绝家去乡、离失本业、心乐所在,不情愿还乡者,听于所在隶名,即为编户。“限制”是指若符到百,逃亡之民仍不自首者,政府依法科罪,迁往边州。

其中的“权衡”措施规定:若已离开原籍,并愿意在某地生活的可以在当地附籍。与一阶段相比,有了通,制度更为灵活了。李岍的建议在当时虽未被采纳,但到安三年(703)的“括浮逃”之举就规定了浮逃户在他乡有田、本地无业的条件下容许留居他乡。正是在户籍制度通的情况下,才有大量的农民入流通领域,从事商业活。唐代“客户坊”最早出现,是在武周时期。《太平广记》卷263《无赖》一《飞骑席人》:“则天之废卢陵也,飞骑十余人于客户坊同饮。”这里的客户坊就是农民做饮食务生意的地方。

冻国栋先生在其所著《唐代人问题研究》第五章第三节中指出:“客户坊应以客户所居而得名,内既可饮茶,又可止宿,又有‘贩缯为业’者,说明至少有一部分客户于此从事商业经营……是在流通领域内从事商业活的逃亡民户。”第三阶段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实行两税法之。建中元年,杨炎制定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由于实行了两税法,国家已不强调地著,农民外出经商更为普遍,户籍法对农民自由经商更为利。虽然这一阶段的户籍有混废弛的情况,但说明由于社会的发展,户籍制度出现了适应形发展的新化,且为宋代户籍制度的化奠定了基础。宋代户籍的登记办法就直接采用主户与客户分类的登记办法,当然宋代的客户与唐代的客户相比也有了新的特占。

唐代坊市制度的化也为农民从事工商业创造了条件。“唐代的商业在质上已经与过去的商业有所不同,是处在由古代型商业向近代型商业转的过渡时期。表现在坊市制度上,城市虽然仍保持着相沿历久的坊市制度,但唐代的坊市制度已与以的坊市制度有所不同。唐制,凡有市之地皆置市令,下有丞、佐、史、帅,掌管市廛易,斥非违之事。其坊市制度规定:午时入市,七刻散市。虽然仍保留着古代中为市的遗风,但到了唐代期,坊市制度逐渐被打破,在汴州等一些大城市出现了夜市,许多居民坊内开设了店铺,打破了先居民区与商业区分离的严格限制以及商品易在时间上的限制,无论在空间还是在时间上都给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更加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居民生活平与生活质量的提高。”《翁堂》诗:“朝市若山林,意适无远近。结庐在城郭,茅竹怀远韵。汉吏贵无华,鲁礼从先。”记述了申州(南阳)城市商业之繁华。

(6 / 23)
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出版书)

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出版书)

作者:刘兴云 类型:虚拟网游 完结: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详情
推荐专题大家正在读
热门